2014年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最全解读
2015-01-21 14:30:37| 分类: P2P分析|字号 订阅
2014年可以说是互联网金融全面渗透金融业的一年,第三方支付发力移动支付市场,希望借移动互联的机会,争夺O2O的入口;P2P网贷平台数量急剧增长,同时不断爆出坏账、跑路的消息;股权众筹有野心代替传统创投,产品众筹让参与者的个性化需求得到了满足。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同时,政府也顺应时势地出台相关的政策。
第三方支付:遭遇限额
政策一:
2014年3月11日,央行下发《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征求对第三方支付做出限制,包括第三方支付转账、消费将被限制,如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单笔转账不能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等。
这被民间认为是,央行有意控制余额宝这类网络理财产品的发展规模,第三方支付规模和次数被限制,用户投入网络理财产品的资金规模也被限制。
专家解读:
业内专家表示,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这条规定,有可能会把P2P公司、理财公司通过第三方公司进行网络支付账户收款的路堵上。但对于普通消费者网络购物影响有限,因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其他银行卡付款。同时,央行制定这些办法的初衷是想让资金的流向处于监管范围之内,让第三方支付机构回归到最初做小额支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打擦边球。中国由于有了第三方支,使得它们能脱离银行体系进行转账支付,银行对资金的划转丧失了控制的效力,引发很多一系列的不透明,洗钱以及各种各样的问题。
政策二:
2014年4月10日,央行和银监会联手发出《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
通知对交易限额作了要求,包括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客户提出申请且通过身份验证和辨别后,在临时期限内,可以适当调整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
第三方支付规模和次数被限制,用户投入网络理财产品的资金规模也被限制。如现在使用余额宝转账工行限额5000、农行限额10000等显示。
专家解读:
多位银行人士坦言,相比余额宝等货币基金产品,第三方支付更容易分流客户与流量。
浙江理工大学金融学教授战明华表示,余额宝等金融创新具有中国金融发展的阶段性优势。但任何金融创新都是有条件的,创新以利润为导向,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也是因为存在超额利润空间,亦是寻求租金。
“中国金融监管有严厉亦有容忍度,碰撞与应对,创新与改变,互联网金融在2014年极具‘中国特色’。”战明华认为。
网贷:“红线”照耀
千呼万唤还没有使出来的网贷监管政策,在2014年,倒是有几次因为政府官员的声音,成为关注焦点。
观点一:4月21日,银监会处置办负责人刘张君表示,目前P2P网站借贷发展迅猛,新开设的P2P借贷网站数量和贷款规模迅速攀升,已屡屡出现兑付危机、倒闭、卷款跑路,有的已涉嫌非法集资。
专家解读:
刘张君给P2P网贷平台业务边界划了四条“红线”:一是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运作,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这等于直接给P2P网贷下了定义。先把底线亮出来,画个圈,各个平台有怎样的创新动作,都得安分地在圈里玩。
观点二:
2014年发声颇为活跃的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在7月透露对P2P的监管重点,提出平台要有行业门槛、资本金的约束,具备风控能力,资金要进行托管,不能汇集资金,明确收费机制,保护投资者信息,开展外部审计。
9月27日,王岩岫再次提出要求:除了对之前要求的强调,“十大原则”的新观点是“坚持小额化,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推动行业标准化和信息共享,打击伪P2P”,的确,坚持小额化对投资者来说是降低风险最基本的办法。同时,P2P监管思路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观点三:
8月2日,银监会创新部副主任杨晓军透露,对P2P的监管细则将于今年下半年或明年初推出,监管导向为“明定位”、“不碰钱”、“有门槛”、“重透明”、“强自律”。
股权众筹:"中国式"监管要来了
政策一:
年末的互联网金融圈,股权众筹很抢风头。
先是李克强总理11月19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互联网金融等更好向“小微”、“三农”提供规范服务,旨在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
政策二:
12月18日, 证券业协会颁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股权众筹的备案登记和确认、平台准入、发行方式及范围、投资者范围等内容作了明确:
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并申请成为证券业协会会员;
对于开展私募股权众筹业务的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证券业协会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确认;
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专家解读:
因为要求较为苛刻,这部管理办法被一些股权众筹从业者认为违背互联网精神。“单位或个人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得低于100万人民币”、“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这些条件将普罗大众拒于众筹门外,不是普惠金融的特征,也违背了众筹的本意。
但办法的发布意味着股权众筹行业的监管框架正在逐步形成,并且有着JOBS法案作为参考,正式的众筹监管方案在2015年出炉应不是难事。而监管方案也不意味着是对行业的限制,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规则的出台将对行业产生促进作用,大量有实力的机构都会加入众筹行业,进一步扩大众筹市场,点燃众筹创业**。国内众筹行业也会更加规范化、阳光化。
个人征信业务:蓝海开启
政策一:
1月5日,央行发布了《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开启个人征信业务市场蓝海。征信产业是信贷业务的发展基石,完善的征信体系有助于改善信用环境,人们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有利于P2P平台甄别信贷风险,分级定价,降低优质借款人交易成本;加速授信过程,提高交易效率。
专家解读:
资金管理软件提供商九恒星董事长解洪波认为,“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存在竞合关系,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传统金融机构的一些创新服务应运而生,借POS流水利用大数据进行评估,针对小微企业快速办理网贷业务,成为了传统银行业对抗互联网金融的第一招。”
比如建设银行日前推出的全流程个人网上自助贷款产品——建行快贷,是对自己客户在建行的资产、负债和信用等海量金融信息进行深度整合分析,数据模型自动生成授信额度。
北极光创投投资总监张鹏介绍说,目前国外征信系统当中记录的都是关于个人和企业比较核心的金融数据,如信贷、保险、税收等,与个人信用关联度比较强。比如美国征信公司FICO通常只会收集个人的十几个传统基础数据,准确率就能达到95%。
在张鹏看来,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核心依然在于信用体系的建立,而这也正是传统银行互联网转型的关键所在。“如果能将商业银行与互联网融资企业纳入一个链条中,共同打造中小企业线上融资平台,利用商业银行较为完善的贷款管理体系,结合互联网数据储存和挖掘功能,则可扩大商业银行小微贷款的市场份额,而这意味着银行与其相关的资金软件提供商都要变身成为一家平台公司。”
来源:艾媒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