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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5-12-02

  P2P

  2014-11-21 21:50:37| 分类: P2P分析 | 标签:p2p分析 |字号 订阅

  对等网络P2P一般指对等网络

  对等网络又称工作组,网上各台计算机有相同的功能,无主从之分,一台计算机都是既可作为服务器,设定共享资源供网络中其他计算机所使用,又可以作为工作站,没有专用的服务器,也没有专用的工作站。对等网络是小型局域网常用的组网方式。

  对等计算(Peer to Peer,简称p2p)可以简单的定义成通过直接交换来共享计算机资源和服务,而对等计算模型应用层形成的网络通常称为对等网络。在P2P网络环境中,成千上万台彼此连接的计算机都处于对等的地位,整个网络一般来说不依赖专用的集中服务器。网络中的每一台计算机既能充当网络服务的请求者,又对其它计算机的请求作出响应,提供资源和服务。通常这些资源和服务包括:信息的共享和交换、计算资源(如CPU的共享)、存储共享(如缓存和磁盘空间的使用)等。

  中文名对等网络

  外文名Peer to Peer

  简 称p2p

  类 别网络

  目录

  1区别

  2网络特点

  3软件类型

  4组网步骤

  5标准

  6网络平台

  7发展历程

  起缘

  产生

  发展

  交易模式

  债权转让

  服务平台

  综合交易

  8网贷三大危机

  9两大经营模式

  10案例

  11相关资讯

  1区分

  当前的通信模式还有Client/Server、Browser/Server和Slave/Master等。例如,企业局域title网Intranet和Internet都是以Client/Server和Browser/Server为模式,而早期的主机系统则采用Slave/Master模式。这些模式的特点是:它们都是以应用为核心的,在网络中必须有应用服务器,用户的请求必须通过应用服务器完成,用户之间的通信也要经过服务器。而在对等网络中,用户之间可以直接通信、共享资源、协同工作。

  2网络特点

  1.网络中计算机的数量比较少,一般对等网络的计算机数目在10台以内,所以对等网络比较简单。

  2.对等网络分布范围比较小,通常在一间办公室或一个家庭内。

  3.网络安全管理分散,因此数据保密性差。

  4.通过最直接交换来共享资源和服务、采用非集中式,各结点地位平等,兼作服务器和客户机。

  由于对等网络不需要专门的服务器来做网络支持,也不需要其他的组件来提高网络的性能,因而组网成本较低、适用于人员少,故常用于网络较少的中小型企业或家庭中。

  3软件类型

  对等网络软件主要有以下类型:

  1、即时通信软件,如ICQ、Anychat等。2个或多个用户可以通过文字、语音或文件进行交流,甚至还可以与手机通信。

  对等网络

  2、实现共享文件资源的软件,如Napster和Gnutella等。用户可以直接从任意一台安装同类软件的PC上下载或上载文件,并检索、复制共享的文件。

  3、游戏软件,当前的许多网络游戏都是通过对等网络方式实现的。

  4、存储软件,如Farsite,用于在网络上将存储对象分散存储。

  5、数据搜索及查询软件,如Infrasearch、Pointera,用来在对等网络中完成信息检索。

  6、协同计算软件,如Netbatch,可连接几千或上万台PC,利用其空闲时间进行协同计算。

  7、协同处理软件,如Groove,可用于企业管理。

  8、P2P分布式计算。

  9、比特币、莱特币等虚拟化数字货币都是建立在P2P网络上的。

  4组网步骤

  1、网络的拓扑结构。

  2、选择合适的传输介质。

  3、根据传输介质的类型、网络的运行速度、网络的覆盖范围等选择网络连接设备。

  4、硬件连接。

  5、网络软件的安装。

  6、设置资源共享。

  5标准

  对等网络尚无统一的标准

  2000年8月成立了P2P工作组,成员包括Intel、IBM和HP公司等。发展对等网络的其他主要障碍还有版权问题、网络带宽问题、管理问题和安全问题等。如何连接电话、手机和家电、工业设备等,也是对等网络需要解决的问题。

  国内对等网络市场从2000年开始启动。

  国内的应用主要有2个方向:文件共享及协同工作。

  在文件共享方面,国内已经有多家公司推出了自己的产品,当前主要的中文对等网络软件有Workslink、Ezpeer、Jelawat、Kuro和Toperson等,还有PASP_E-school实时交互多媒体在线课堂教学软件。在未来,企业对等网络应用将是热点,主要将解决企业内部事务处理的协同、企业门户、企业虚拟专网(VPN)、远程互动和宽带应用等。国内基于对等网络技术的企业应用产品有KM-Server中小企业知识管理软件等。

  6网络平台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P2P借贷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缩写。即由具有资质的网站(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平台[1] ,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网贷平台数量近两年在国内迅速增长,已达到2000余家,比较活跃的有几百家。

  7发展历程

  起缘

  P2P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它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三个方面,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国)首创。

  1976年,在一次乡村调查中,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把27美元借给了42位贫困的村民,以支付他们用以制作竹凳的微薄成本,免受高利贷的盘剥。由此开启他的小额贷款之路。

  1979年,他在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内部创立了格莱珉(意为“乡村”)分行,开始为贫困的孟加拉妇女提供小额贷款业务。

  产生

  P2P其中P是英文peer的意思。主要是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客户对象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将资金借出的客户,另一个是需要贷款的客户。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P2P小额借贷逐渐由单一的线下模式,转变为线下线上并行,随之产生的就是P2P网络借贷平台。这使更多人群享受到了P2P小额信贷服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这种借贷方式来缓解人们因为在不同年龄时收入不均匀而导致的消费力不平衡问题。

  P2P网贷模式的雏形,是英国人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大卫·尼克尔森4位年轻人共同创造的。2005年3月,他们创办的全球第一家P2P网贷平台Zopa在伦敦上线运营。如今Zopa的业务已扩至意大利、美国和日本,平均每天线上的投资额达200多万英镑。

  Zopa是“可达成协议的空间(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的缩写。在 Zopa网站上,投资者可列出金额、利率和想要借出款项的时间,而借款者则根据用途、金额搜索适合的贷款产品,Zopa则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非赚取利息。

  在我国,最早的P2P网贷平台成立于2006年。在其后的几年间,国内的网贷平台还是凤毛麟角,鲜有创业人士涉足其中。

  直到2010年,网贷平台才被许多创业人士看中,开始陆续出现了一些试水者。

  2011年,网贷平台进入快速发展期,一批网贷平台踊跃上线。

  2012年我国网贷平台进入了爆发期,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成立,已达到2000余家,比较活跃的有几百家。据不完全统计,仅2012年,国内含线下放贷的网贷平台全年交易额已超百亿。

  进入2013年,网贷平台更是蓬勃发展,以每天1—2家上线的速度快速增长,平台数量大幅度增长所带来的资金供需失衡等现象开始逐步显现。

  发展

  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发展已相对完善,这种新型的理财模式已逐渐被身处网络时代的大众所接受。一方面出借人实现了资产的收益增值,另一方面借款人则可以用这种方便快捷地方式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

  国外成功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Prosper:成立于2006年,如今拥有超过98万会员,超过2亿的借贷发生额,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P2P借贷平台。

  国内的P2P平台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但如今并无明确的立法,国内小额信贷主要靠“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持工作。可参考的合法性依据,主要是“全国互联网贷款纠纷”第一案,结果阿里小贷胜出。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此种金融服务的正规性与合法性会逐步加强,在有效的监管下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实现普惠金融的理想。

  随着中国的金融管制逐步放开,在中国巨大的人口基数、日渐旺盛的融资需求、落后的传统银行服务状况下,这种网络借贷新型金融业务有望在中国推广开来,获得爆发式增长,得到长足发展。

  发展至今由P2P的概念已经衍生出了很多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类:

  交易模式

  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典型代表例如手机贷。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此种模式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由中安信业等国内大型担保机构联合担保,如果遇到坏账,担保机构会在拖延还款的第二日把本金和利息及时打到投资人账户。这其中,有利网也推出了债权转卖交易,如果投资人急需用钱,可以通过转卖债权,从而随时把自己账户中的资金取走。有利网因为其安全方便迅速获得用户喜爱。

  债权转让

  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甚至有由宜信负责人唐宁自己作为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宜信也因其特殊的借贷模式,制定了“双向散打”风险控制,通过个人发放贷款的形式,获得一年期的债权,宜信将这笔债权进行金额及期限的同时拆分,这样一来,宜信利用资金和期限的交错配比,不断吸引资金,一边发放贷款获取债权,一边将金额与期限不断地错配,不断进行拆分转让,宜信模式的特点是可复制性强,发展快。其构架体系可以看作是左边对接资产,右边对接债权,宜信的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如果放贷金额实际小于转让债权,等于转让不存在的债权,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属于非法集资范畴。

  服务平台

  与其他平台仅仅几百万的注册资金相比,陆金所4个亿的注册资本显得尤其亮眼。此类平台有大集团的背景,且是由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布局,因此在业务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浓,更“科班”。

  还拿风险控制来说,陆金所的P2P业务依然采用线下的借款人审核,并与平安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合作进行业务担保,还从境外挖了专业团队来做风控。线下审核、全额担保虽然是最靠谱的手段,但成本并非所有的网贷平台都能负担,无法作为行业标配进行推广。值得一提的陆金所采用的是“1对1”模式,1笔借款只有1个投资人,需要投资人自行在网上操作投资,而且投资期限为1-3年,所以在刚推出时天天被抱怨买不到,而且流动性不高。但由于1对1模式债权清晰,因此陆金所在2012年底推出了债权转让服务,缓解了供应不足和流动性差的问题。

  综合交易

  例如阿里小额贷款为电商加入授信审核体系,对贷款信息进行整合处理。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8网贷三大危机

  第一、经营不善。这导致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平台无法存续,因为P2P作为平台收取的是两块收入,一块是根据达成交易的收入的一定比例,另外一块是会员费。P2P的支出是经营平台所需要的一系列费用,如果平台的交易不活跃,收入不能覆盖收益也很正常,但是这种风险是经营者自身的风险,理论上不会波及到交易主体。[2]

  第二、交易机制设计不合理。这导致的出资人信用判断出现失误,导致坏账出现,从而受到损失。交易机制的设计是P2P的核心点,一个良好的交易制度的设计,是可以避免很多风险点出现的,例如通过对借款人的各项真实性审核的机制,借贷周期的时间限定,交易风险赔偿制度的设计,甚至是利息制度的设计,还有集中撮合制度等等各项制度的创新设计,在国外甚至有人际关系信用制度的量化设计,都进行应用到平台上来,从而进行大幅度拉低交易坏账的出现,但是任何交易机制都会存在缺陷,只能在长期实践中,不断发展和优化,这个其实是出资人自身该承担的风险,而平台也要不断的去优化这种设计,成就平台的核心竞争力。[2]

  第三、道德层面的问题。平台是否会存在利用交易机制设计的漏洞,人为的进行骗贷活动,由于交易数据、信用审核的权限都放在平台手里,出资人却不能有效审核这些信息,也无从判断真假,那么处于的地位就非常的不利,很容易就让P2P走入歧途。诈骗等一系列恶性事件就很容易产生。尤其在一些集中撮合交易方式的平台上,就更容易产生这种情况。随着经济形式恶化,很多不具备公信力的P2P,应该在这方面会不断的发酵,应该还是会有恶劣的事情出现。[2]

  为了解决上面三个顾虑,让出资人对平台有信心,同时也对出资行为有信心,放心在平台上交易,都有意无意的走入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模式上来,就是平台对本金的保障上来。我们姑且不去判定,平台是否有能力保障本金,而单纯就这种保障行为,我自己个人感觉,产生两个层次的P2P,一个还是坚持P2P路线,只是由于P2P作为创新事物,为了让更多人的尝试这种模式,不得不把自身信誉加入,最终目的还是去掉自身的信誉,是一种不得已的营销模式,毕竟国人的思维模式更接受这种有担保行为的出资。但是另外一种,我却觉得已经是不能算P2P了,因为他彻头彻尾就是走入到了另外一个层面上的问题了,陆金所就是这种貌似P2P的非P2P业务核心。[2]

  9两大经营模式

  一类是非保本平台,它对投资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单笔坏账风险需由投资人自己承担,高风险的同时收益率也比较高。

  另一类则是保本平台,网贷公司愿意保障投资人本金安全,甚至愿意赔付全部利息。

  10案例

  以第三方支付、信贷、基金、保险、贷款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为主要业务内容的行业。近几年,互联网金融业迅速崛起。以第三方支付为例,部分金融服务平台已经从单纯的支付业务,向转账汇款、跨境结算、小额信贷、现金管理、资产管理、供应链金融、基金和保险代销、信用卡还款等传统银行业务领域渗透,其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创新弥补了传统金融业的不足。

  11相关资讯

  P2P网络借贷平台野蛮生长的好日子也许所剩不多了,因为这个行业有望迎来央行的严格监管。

  根据影子银行监管新规,对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的,抓紧进行研究,其中网络金融活动由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法。而在2013年11月下旬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一次座谈会上,央行已经表态:应当在鼓励P2P网络借贷平台创新发展的同时,合理设定其业务边界,划出红线,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3]

  新规明确,网络支付平台、网络融资平台、网络信用平台等机构要遵守各项金融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互联网技术违规从事金融业务。金融机构借助网络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开展业务,要遵守业务范围规定,不得因技术手段的改进而超范围经营。

  参考资料

  1. 央行有望划定业务红线 P2P野蛮生长临近终结 .人民网 [引用日期2014-01-7] .

  2. 也谈陆金所 .新浪财经 .2013-05-02 [引用日期2013-05-13] .

  3. P2P野蛮生长临近终结 .网易 [引用日期2014-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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